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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锦州市人事信息网 2012-10-10 11:16:16

2012年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于9月26日公布,根据《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考生的确定

1、2012年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

2、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个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名单附后)。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3、本次资格审查人员为报考锦州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锦州市党群系统及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18日(星期四),每天上午8:30至下午4:00。

2、地点:锦州市人才服务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39号)。

三、资格审查内容

所有列入资格审查考生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职称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证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

专业审查依据考生学历证上标明的专业名称及《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有关规定审查;基层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由工作单位开具证明;其他条件中涉及外语、计算机要求和职称等级要求的,需由考生提供外语、计算机、职称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均需由考生提供原件或证明材料。

考生本人携带以上证件和自己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准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考生可通过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下载。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本人不能到现场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所需证件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现场审查时须留存报考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计算机、职称等各级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请提前复印所需材料。

3、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审查内容以本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4、对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有异议的,请于2012年10月16日前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咨询(举报)电话:0416-3872388

2012年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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